一而再再而三!王某!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2日
近日,驾驶人王某因实施“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被遵义交警高速三大队民警依法送往湄潭县拘留所执行为期12天的行政拘留,据调查,王某实施“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已是第3次被查获。
当日下午
遵义交警高速三大队民警
正在银百高速公路湄潭东收费站
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
15时44分
当民警示意一辆贵C籍小型轿车
靠边接受检查时
民警发现了异常
民警走近该辆贵C籍小轿车时,发现驾驶人的右脚还搭在副驾驶位置,乘坐于后排的乘客神情较为慌张,极其反常。经对二人信息进行核查,乘客王某的驾驶证已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注销,民警结合二人反常的情况分析,车辆的实际驾驶人应该是王某。
经对二人进行询问
王某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王某称,自己与车主二人于当日上午前往余庆县某地,在行车过程中发现车主的精神状态不佳,有打瞌睡的迹象,于是便提出由自己驾车。在驾车过程中,担心自己“无证驾驶”被电子警察抓拍,还故意使用遮阳板将面部遮住,结果仍被查获。
经调查得知,王某所持有的B2型机动车驾驶证因长时间逾期未审验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予以注销,同时又因其驾驶证存在违法行为未处理,王某便一直没去处理。同时,王某还因“无证驾驶”先后在2023年、2024年被查处过。
最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王某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2日的行政处罚。目前,王某已被送往湄潭县拘留所执行为期12天的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