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便宜吃大亏,套用车牌!
近日,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一大队值班民警接到百里杜鹃西收费站工作人员报警称:在筑大高速百里杜鹃西收费站出站口有车主在给车辆换号牌,怀疑是套牌车辆。
因车辆已经驶离现场,民警通过沿途卡口和收费站广场动态监控核查发现:驾驶人李某奎驾驶的是贵F33***号小型轿车,套用了贵AN4***号牌,违法行为确凿无疑。
随后,民警与李某奎取得联系,面对铁证,李某奎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李某奎交代,因其兄弟近期生病,需要长期去小区帮忙照顾,故使用自己兄弟的号牌,可以免费进出小区,出入也更为方便,并没有其他用途。
民警现场告知李某奎,无论其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缘由是什么,都是违反了交通法规。最后,民警依法对李某奎作出驾驶证记12分、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记分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一次记12分。
刑事责任
如果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1、使用纸片、光盘、布条等物品遮住机动车号牌。
2、加装防撞装置、备胎等遮挡机动车号牌。
3、使用油漆、泥浆等物质覆盖机动车号牌。
4、人为使机动车号牌变形、折断、油漆脱落的,影响号牌上汉字、字母或者数字辨识。
未按规定安装号牌
1、前后机动车号牌未安装或者未粘贴在机动车指定位置。
2、倒置、翻转、反向安装机动车号牌。
3、只悬挂一块机动车号牌。
4、使用可拆卸号牌架、翻转号牌架。
5、使用的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号牌上汉字、字母或者数字边缘不足5毫米。
变造机动车牌证
1、在机动车号牌上粘贴数字贴、符号贴或者使用胶粘、涂抹、拼接等方式改变号牌原有汉字、数字、字母。
2、涂改行驶证、临时号牌记载的信息。
3、更换行驶上的机动车照片。
伪造机动车牌证
1、非法制作的虚假机动车牌证。
2、通过非法手段从有机动车牌证制作、生产资质的单位取得的机动车牌证。
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机动车牌证。
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悬挂号牌
1、尚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临时号牌)。
2、已经申领号牌,但未悬挂或粘贴。
3、使用公告作废的机动车号牌。
4、使用过期的临时号牌。
5、继续使用应回收的号牌。